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乙类药品目录意见的函

劳社厅函[2005]13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 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药品的请示》(桂劳社报[2005]14号)收悉。经 研究,同意你省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增加225个乙类药品品种(西药86个品种,88个剂型;中成药139个品种,150个剂型)、删除国家目录内 21个乙类药品品种(西药7个品种;中成药14个品种)和10个民族品种及对国家目录内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调整的意见。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品种表(西药部分)

2.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品种表(中成药部分)

3.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品种表(民族药部分)

4.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调整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一日